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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〖关于假释,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?()〗相关多选题
更新时间: 2024-10-09 12:32:51

1、【题目】关于假释,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?()

选项:

A.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,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,可以假释;如果有特殊情况,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,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

B.被假释的犯罪分子,在假释考验期内,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,没有再犯新罪,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,假释考验期满,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

C.被假释的犯罪分子,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,应当撤销假释,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

D.对于因杀人、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不得假释;即使他们被减刑后,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,也不得假释

答案:

解析:

1、【题目】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,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?()

选项:

A.以使用为目的,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的,不成立伪造货币罪

B.伪造正在流通但在我国尚无法兑换的境外货币的,成立伪造货币罪

C.将白纸冒充假币卖给他人的,构成诈骗罪,不成立出售假币罪

D.将一半真币与一半假币拼接,制造大量半真半假面额100元纸币的,成立变造货币罪

答案:

ABC

解析:

暂无解析

1、【题目】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,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?()

选项:

A.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,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。甲是抢劫罪的共犯

B.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,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。乙是盗窃罪的共犯

C.丙以为钱某要杀害他人为其提供了杀人凶器,但钱某仅欲伤害他人而使用了丙提供的凶器。丙对钱某造成的伤害结果不承担责任

D.丁知道孙某想偷车,便将盗车钥匙给孙某,后又在孙某盗车前要回钥匙,但孙某用其它方法盗窃了轿车。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责任

答案:

ABD

解析:

暂无解析

1、【题目】甲与乙因情生仇。一日黄昏,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,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,以为是乙举锄就打,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。甲心想,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。关于甲的行为,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?()

选项:

A.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,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

B.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,成立故意伤害罪

C.根据法定符合说,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(未遂)罪,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

D.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,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

答案:

解析:

1、【题目】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数罪并罚?()

选项:

A.投保人甲,为了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

B.十五周岁的甲,盗窃时拒捕杀死被害人

C..司法工作人员甲,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

D.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的甲,遇到检查将被运送人推进大海溺死

答案:

解析:

1、【题目】关于自首中的“如实供述”,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?()

选项:

A.甲自动投案后,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,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,不成立自首

B.乙犯有故意伤害罪、抢夺罪,自动投案后,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,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,仍然可以成立自首

C.丙虽未自动投案,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,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,应当成立自首

D.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,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,应当认定为自首

答案:

解析:

1、【题目】对犯有行贿罪的犯罪分子应该给予如下处罚()。

选项:

A.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

B.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

C.数额巨大、情节严重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

D.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可以并处没收财产、或判令退赃

答案:

解析:

1、【题目】关于数罪并罚,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《刑法》规定的?()

选项:

A.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、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,分别被判处13年、8年、15年有期徒刑。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

B.乙犯抢劫罪、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、6年有期徒刑,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。在执行5年后,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,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。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,已经执行的刑期,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

C.丙犯抢劫罪、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、8年有期徒刑,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。在执行5年后,丙又犯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。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,已经执行的刑期,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

D.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,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、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。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,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

答案:

ABD

解析:

暂无解析

1、【题目】下列哪些选项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?()

选项:

A.男性基于癖好入户窃取女士内衣

B.为了燃柴取暖而窃取他人木质家具

C.骗取他人钢材后作为废品卖给废品回收公司

D.杀人后为避免公安机关识别被害人身份,将被害人钱包等物丢弃

答案:

解析:

1、【题目】关于罪数的认定,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?()

选项:

A.引诱幼女卖淫后,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,应认定为引诱、容留卖淫罪

B.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,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

C.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,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,应当实行并罚

D.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,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,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,应当实行并罚

答案:

解析:

1、【题目】下列选项中对证据的客观性的理解准确的有()。

选项:

A.证据的客观性是由刑事案件本身的客观性决定的

B.根据物质存有第一,理解第二的基本原理,从刑事证据的来源考察,其客观性是必然存有的

C.因为证据经过司法工作人员等主体的收集,必须含有收集主体的主观因素,这些主观因素可能影响证据客观性的本质属性

D.承认和理解刑事证据的客观性,就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、想象、假设等作为定案的证据来使用

E.承认和理解刑事证据的客观性,就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、想象、假设等作为定案的证据来使用

F.证据事实即是案件事实

答案:

解析:

1、【题目】梁某与好友强某深夜在酒吧喝酒。强某醉酒后,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,梁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 元现金就将其隐匿。强某要梁某送其回家,梁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,托辞拒绝。强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,被人发现时已冻死。关于本案,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?()

选项:

A.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

B.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

C.梁某对强某的死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

D.梁某对强某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

答案:

AD

解析:

盗窃罪是指将他人所有、他人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变成自己所有、自己占有。侵占罪是指将他人所有、自己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变成自己所有。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财物为谁所占有。本案中,强某的钱包虽然掉到地上,但因为仍在强某的实力控制范围之内,因此仍属于强某在占有。梁某将强某所有并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变成自己所有并占有,属于盗窃。因此,A项正确,B项错误。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有三:行为人有作为义务;行为人有能力履行作为义务;行为人没有履行作为义务造成危害后果。本题中,首先,梁某虽然和强某一起喝酒,但是喝酒行为并不会产生被冻死的危险,因此不属于“先前行为引起危险”,梁某也不具有作为义务。其次,梁某没有送强某回家的行为与强某被冻死没有因果关系。因此,梁某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。C项错误,D项正确。

1、【题目】丁某教唆 17 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,肖某在抢夺得手后,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。关于本案,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?()

选项:

A.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

B.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

C.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

D.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

答案:

解析:

我们首先分析一下B选项,肖某的本意是抢夺手机,但是在抢夺后为了抗拒抓捕使用了暴力,将被害人打伤。根据《刑法》第269条的规定,犯盗窃、诈骗、抢夺罪,为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《刑法》第263条规定的就是抢劫罪,所以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。所以B是正确的。《刑法》第29条规定,教唆他人犯罪的,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。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,应当从重处罚。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,对于教唆犯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《刑法》第29条第二款就是所谓的教唆未遂。而本案中,肖某犯了丁某教唆的抢夺罪,尽管后来肖某的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,也不影响丁某教唆的既遂。所以A是正确的。被教唆人肖某未满18周岁,所以根据《刑法》第29条第一款的规定,应对丁某教唆肖某的行为从中处罚。所以C是正确的。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二人以上、必须有共同故意、必须有共同行为。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,只要二人以上就部分犯罪具有共同的行为与共同的故意,便成立共同犯罪。丁某和肖某在抢夺行为中构成共犯。

1、【题目】甲欲杀乙,向乙开枪,但未瞄准,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,致丙死亡。关于本案,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()

选项:

A.根据具体符合说,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(未遂)罪,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

B.根据法定符合说,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(未遂)罪,对丙成立故意杀人(既遂)罪

C.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,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(未遂)罪,对丙成立故意杀人(既遂)罪

D.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,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,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

答案:

AB

解析:

本案考核打击错误。按照具体符合说,甲追求的结果与实际发生的结果具体不一致,阻却了甲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罪责,故对乙成立故意杀人(未遂)罪,而对丙的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。按照法定符合说,尽管具体不一致但在法定范围内一致,不影响罪责的承担,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(未遂)罪,对丙成立故意杀人(既遂)罪,故选项A、B正确。

1、【题目】关于不作为犯罪,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?()

选项:

A.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,导致儿童被咬死的,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

B.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,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

C.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,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

D.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,不成立不作为犯罪

答案:

ACD

解析:

暂无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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